夏商社会生活史在线阅读_中长篇_宋镇豪_全文无广告免费阅读

时间:2017-09-28 00:19 /游戏异界 / 编辑:吴双
主角是商王,夏商,王邑的书名叫《夏商社会生活史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宋镇豪创作的机甲、史学研究、魔兽类型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昔者尧有天下,饭于土簋,饮于土铏。……尧禅天下,虞舜受之,作为食器,斩山木而财之,削锯修之迹,流漆墨其上,输之于宫以为食器。……舜禅天下而传之于禹,禹作为祭器,...

夏商社会生活史

作品字数:约33.6万字

小说篇幅:中长篇

更新时间:2017-08-27T13:23:46

《夏商社会生活史》在线阅读

《夏商社会生活史》章节

昔者尧有天下,饭于土簋,饮于土铏。……尧禅天下,虞舜受之,作为食器,斩山木而财之,削锯修之迹,流漆墨其上,输之于宫以为食器。……舜禅天下而传之于禹,禹作为祭器,墨染其外,而朱画其内,缦帛为茵,蒋席颇缘,觞酌有采,而樽俎有饰。……夏氏没,殷人受之,……食器雕琢,觞酌刻镂,四垩墀,茵席雕文。

时代愈,权贵使用的器制作愈精,器类愈齐备。而尧时已有食器和饮器的陶制品之分;舜时木制髹漆器出现,并被权贵据为专门食器;夏禹则不仅用漆器于祭祀场,其饮食器也颇为华美;商代贵族的器用,制作之精美,纹饰之繁丽,造型之奇巧,均臻入一时代的极高境界。可见基于使用者尊显的社会地位,其器中藏礼实不单单限于青铜器,于陶器、漆器或其他材料所制之器亦然。

考古发现墓葬中随葬器物的有无,以及种类和数量的差异,每每再现了当时社会的等级礼制。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文化晚期遗址,占总墓数87%以上的610多座小型墓,几乎都无陶器或任何随葬品;占总墓数1.3%弱的9座大型墓,随葬器物可多达一、二百件;占总墓数11.4%强的约80座中型墓,或有数量不等的成组彩绘陶器及少量彩绘木器随葬品。大、中型墓一般均使用木棺,小型墓则仅为狭小的墓圹。其大、中型墓又各分为若等级,如有一类大墓,出有彩绘蟠龙陶盘、鼍鼓、特磬,成组的炊食陶器,彩绘木案、俎、匣、盘、豆、勺和工、武器等等;另一类大墓则没有鼍鼓、特磬之类①。有的学者主张,这里可能是为先夏陶唐氏帝尧的遗存②。显而易见,当时葬俗中以器物“明贵贱,辨等列”之礼是严然存在的。

陶寺M3015大型墓墓主的右侧,主要放置炊器和饮食器,其中部是一组陶灶、陶斝和陶罐,斝内盛有猪头;其上方有木豆、大木盘和木勺;其下方有木俎、木匣③。这再构了当时上层权贵生对灶斯飨的情形。从挹舀餐木勺置于右面看,食是惯于使右手的。此墓主要饮食器位于中方,左有俎,右有豆、勺,已惧欢食礼的雏型。

青铜礼器的出现始于夏代,目所知经科学发掘得到的最早青铜容器,出自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,有爵、斝、盉、鼎、觚五种。传世品中有一类制作西疏,薄胎无铭的铜盉、铜角,据说也是这一时期的遗物④。大均为酒器。据《墨子·非乐上》云:

启乃溢康乐,于饮食,将将铭苋磐以,湛浊于酒,渝食于,万舞翼翼,章闻于天。

《伪尚书·胤征》云:

惟仲康肇位四海,胤侯命掌六师,羲和废厥职,酒荒于厥邑。

《缠子》云:

桀为天下,酒浊杀人。

《大戴礼记·少闲》云:

桀不率先王之明德,乃荒耽于酒,佚于乐,德昏政,作宫高台,污池土察,以为民,粒食之民,■焉几亡。有夏一代,贵族统治阶级饮酒之风渐开,青铜礼器爵、盉、斝、觚、角等酒器的出现与此是相应的,唯因生产平的制约,数量有限,最先通常为陶、漆制品,青铜礼器实承袭陶礼器及漆礼器而来。且举二里头墓葬发现以观其概②。(见下页表)

从下页表所列34座二里头墓葬资料可见,当时的礼器组貉剔现了“食酒并重”的特,其中陶礼器占主要成分,个别墓并出有漆礼器,然铜礼器是在三期以来才出现,其器类和器型基本不出陶、漆礼器范畴,是一脉相承的。

在二期的10座墓中,陶礼器组以饮食器罐、盆相占多数,或再加豆、尊、鼎等,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墓又都有一酒器。酒器的组有五式:(1)爵;(2)觚;(3)爵、盉;(4)爵、觚;(5)盉、觚。表明酒已较多地入这一时期人们的饮食生活领域,特别是贵族阶层,对酒器质地已颇为讲究,有以漆觚替代陶觚,用以显示其政治分和社会地位。如81YLVM4,墓室面积2.9平方米,为同期墓较大者,随葬品主要是漆器,在酒器方面,用漆觚唯一的一件陶■。墓中还随葬一只漆鼓、一件铜铃,以及一面松石镶嵌的面铜牌饰,十分珍贵,墓主生显然是社会地位相当高的贵族。此墓又出圆陶片2个,也是同期墓中较多的,这种圆陶片一般置于墓底中部两侧或墓主头部附近,正面朱或墨,可能用以表示人的分高低,反映了当时的一种葬制。

三期墓葬13座,随葬礼器虽仍以罐、盆酒器为主要组形式,但炊食器种类列入礼器行列明显减少,随葬酒器墓的比重相应提高,酒器组方式以爵、■相为多。青铜爵开始出现于贵族墓葬的礼器行列,出青铜爵的75YLVIK3和80YLIIIM2两墓,是这一时期墓室面积甚大的两座,并分别出圆陶片6个和4个,足见墓主分是很高的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一时期■的数量大增,为二里头文化四期及商代各地青铜■的流行开了先导。(图28)陶■的外形有瘦高和矮胖的微微区别,出一短管状流,单把,流把之间有圆状孔,三袋足。王国维先生曾说:“■者,盖和于酒之器,所以节酒之厚薄者也。”①张亚初同志又而认为,■的用途主要有六种:一、用把酒冲淡,调和加工成淡酒(玄酒);二、用来和“郁”煮酒,调和加工成酒(郁■);三、用来盛酒;四、用来温酒;五、用来饮酒;六、用来盛、温与注盥洗②。从二里头墓葬礼器每以■、爵当掏看,这些意见是可信的。表中三期13座墓,■、爵同出的有8座,约占62%,说明夏人确是“湛浊于酒”的,其品酒知味的方式也在不断提高之中。特别是上述两座贵族墓,分别以陶■青铜爵一至二件,表明了这一时期高生产技术总是优先为贵族阶层追的高消费生活务,贵族的饮食享受心由此可见一斑。

四期墓葬11座,随葬礼器组出现两个极端演化趋。一是只见炊食器组,墓室面积大致在1平方米左右,一般无圆陶片随葬,墓主的分地位不高,大概属于“粒食之民”。另一是纯出酒器组墓,墓室面积超过上者一倍左右,均有若圆陶片随葬,墓主生应属贵族阶层,大是为“鲜食之主”,青铜酒器出于此类墓为多。如1984年于二里头遗址六区发掘的M11墓,面积1.9平方米,出二盉、爵,内有一件铜爵,伴出圆陶片多达6个,其中一个大,直径6.5厘米,彩。同墓还随葬漆盒一个,松石片镶嵌的精巧面铜牌饰一面,又有玉戚、玉刀、王圭、玉柄形饰、铜铃各一,以及海贝58枚等,可见墓主是一位社会地位尊隆的权贵。这一时期贵族享有的青铜礼器,种类增多,除爵、斝外,又有鼎、觚、角、盉。(图29)1985年在二里头遗址三区曾采集到铜盉、铜爵各一件,均属四期①。

除了酒、食两分的极端化礼器组墓外,四期还有介于两者之间的墓,有的是在陶炊食器中加数件酒器,即《夏书·益稷》所谓“奏庶食鲜食”,墓主的社会地位多少是与“烝民乃粒”有所区别。如80YLVIM6,炊食器罐、甑酒器陶盂、铜斝,墓主分可能上层平民或一般贵族。有的社会地位可能更高些,如84YLV1M9,随葬礼器以炊食器陶罐、尊、簋,酒器铜爵、铜斝、漆觚、二陶盉,几乎全括了当时所见酒器器类,质地铜、漆、陶备,虽表明了“酒食并举”的特,但“重酒”的成分是显而易见的。《孟子》说的“禹恶旨酒而好善言”,如果用来形容夏初的社会风气,可能适,用来喻夏代晚期,则不适宜,因为晚夏贵族集团的大小成员,是均以“美旨酒”为尚好的。

所未见的是,四期墓葬随葬铜器中出现了爵与斝两器相,以及鼎、斝、觚三器相的形式,表明中国古代青铜礼器的组,是从二里头四期真正开始的,意味着在贵族阶层的礼仪生活领域,铜礼器有逐渐加速了取代陶礼器之

(二)商代的“庶群自酒”

商代人腆于酒,崇饮之风远胜夏代,自王至诸侯臣正,莫不皆然。商王祭先祖,则“既载清酷,责我思成,亦有和羹”①,酒食美味为享礼所必。《尚书·酒诰》直斥商人“庶群自酒,腥闻在上,故天降丧于殷。”西周康王时《大盂鼎》铭,记述了“殷边侯甸与殷正百辟,率肄于酒,故丧师”的史实。《商书·微子》也再三对商贵族统治集团“沈酗于酒”作了自省。至于商未王纣的嗜酒,文献中说法更多。《史记·殷本纪》言其“以酒为池,悬为林,使男女倮相逐其间,为夜之饮。”《正义》引《太公六韬》云:“纣为酒池,迴船糟丘而牛饮者三千余人为辈。”《说苑·反质》也有“纣为鹿台糟丘酒池林”的形容。《大戴礼记·少闲》称纣“荒耽于酒,泆于乐,德昏政。”酒食醉饱的生活,为有商一代贵族统治集团里外上下成员所崇尚,而且愈演愈剧,最终蔚为政权败亡的大气候。

崇饮亦渐泛滥于商代一般平民阶层,影响整个社会风气,还相应渗透到当时的葬俗方面。据1969~1977年殷墟西区墓地发掘材料,平民墓中最常见的随葬品,为陶制酒器觚、爵。在总数93g座墓内,出这种礼器的有508座,另又有67座出铜或铅觚、爵,两者共占总墓数近五分之三。其中如编为第八墓区的55墓,竟有49座出陶觚、爵,高达89%以上。礼器的组期主要为觚、爵食器豆、鬲或毁;期主要为觚、爵盘、鬲、■、罐之类,不出觚、爵的墓极少,仿铜器的陶礼器也出现于这一时期②。可见,饮酒之风已饵饵吹入平民上中下阶层之中。一些中小型墓,尽管随葬器类和数量均不多,墓主生社会地位较低,也总要与酒发生一些爪葛,随葬数量不等的酒器。这反映了晚商王邑寻常平民的饮食尚好。

当然,商代各地的饮食准既有共,又与王邑有一定差异。如同一时期的河南罗山天湖晚商息族墓地,在18座墓中,有8座小型土坑墓,随葬器物主要是少量陶炊食器或漆木豆,基本以陶鬲、罐、■为礼器组方式,其中仅两墓又各出铜爵一个,只占土坑墓数的25%。相反,其余10座中型井掉墓的情况大不一样,几乎都有觚、爵、斝、卣等青铜酒器随葬,又每每以鼎、甗、尊、罍之类的其他青铜礼器,并都出有矛、戈、钺、链之类的兵器,其觚、爵数有一、两、三和五之别①。可见,者当属平民中社会分不算高的,似为中层以下平民;者应属战士和权贵,包括平民中的上层人物和政治地位高低不等的贵族。如此看来,这里的中下层平民,只有少数与酒有缘,绝大多数是无关于酒的,比殷墟王邑平民间的饮酒风气之盛显得低落得多。但这里的贵族和上层平民腆于酒方面,却又与殷墟王邑相一致。

入寻常平民阶层的生活领域,大概商代期即已发生,唯在相当时期内限于小部分人范围内,只是到晚商时期才有较大泛滥,其中以殷墟王邑为甚。郑州商城城一带曾发现25座平民的小型土坑墓,有16座无随葬品,有随葬品的9座中仅2座出陶酒器,只占总墓数8%,一座以爵、斝鬲、簋、豆,一座以爵豆②。这表明商代期平民中饮酒现象十分有限,但毕竟已为来殷人“率肄于酒”开了先河。不过这一现象并非所有地区都呈上升趋,也有例外。如河北藁城台西中商遗址,在一、二两期总数112座墓中,约占57%左右的64座中小型墓,尽管大都有棺,随葬品始终为一二件陶鬲、罐、盆、碗之类的炊食器;还有约占34%的38座小型土坑墓或有棺墓,几无任何随葬品。凡出酒器的,几乎都用人殉葬,共10墓,占总数8.9%,酒器组为四式:

(1)觚、爵、斝;(2)觚、爵;(3)觚、斝;(4)盉;其中三式均为青铜礼器,一式是陶礼器。个别墓有铜鼎、瓶之类,多数墓又同出一二件陶食器①。显然崇饮之风主要盛行于本地权贵之间,而一般平民中,酒一直没有足以推广的条件。

成鲜明对比的是,商代贵族统治者之间,崇尚饮酒始终贯穿有商一代,反映到贵族葬制,其随葬礼器从最初时期起,就是“重酒的组”。曾有学者综郑州商城、辉县、温县、殷墟等地商中心统治区内77座不同时期贵族墓出土青铜礼器,行总考察,得出以酒器觚、爵为核心的组方式,在商代期即已产生,一直保持到商末。郑州和辉县二里冈期墓葬,随葬觚、爵的数有一至数之别,还必其他器类,以鼎、斝组为常见。郑州商城个别贵族墓还有以象牙觚替代铜觚者。殷墟各期墓葬,铜礼器种类增多,然觚、爵仍为组核心,在武丁统治牵欢,有一墓出40~50者;此器类搭更趋繁化,形成酒器加炊器、食器、盛器、器和礼乐器的完善组形式②。

有学者认为,食器鼎、簋与酒器觚、爵搭的固定形式,是殷墟三期才出现,经历了从无到有,从少到多以至鼎、簋组单独存在的过程③。又有学者据殷墟二期小屯M18和司空80M539等墓出土材料提出新论,指出这是武丁主政期间铜器组出现的新化,早先的觚、爵鼎、斝,向觚爵鼎、簋行转化,就是武丁对商代礼制的新发展①。然以考古发现论,盒被引礼器行列可早到商代期,始起于南方,湖北黄陂盘龙城李家咀M2墓,出四鼎一簋,四爵一觚三斝等青铜礼器,(图30)墓葬年代相当中原二里岗期②。江西新大洋洲新近发现的大型商墓,出青铜礼器50余件,有鼎、簋搭卣、甗、鬲、罍、瓿、壶、豆、带把觚等器物者,其组没有中原常见的爵、觚、斝等酒器,有江南地方特,墓葬年代为吴城文化二期,相当中原殷商时期③。这表明,以“重食”为内涵的鼎、簋组,在商代主要流行于江中游地区,是南方商代文化的一大特,武丁时期有可能直接从南方收这种文化因素,促礼制的化。《诗·商颂·殷武》述武丁史迹云:“挞彼殷武,奋伐荆楚,罙入其阻,衷荆之旅,有截其阻。”旧注谓:“盖自盘庚没而殷衰,楚人叛之,高宗(武丁)挞然用武以伐其国,入其险阻,以致其众,尽平其地,使截然齐一。”④武丁时期与南方地区通的畅通,为其饮食文化相向反馈提供了条件。

邹衡先生最早注意到“商礼”以酒器觚、爵数目区分贵族分,不同于西周中期形成的以食器鼎、簋作为区分贵族分重要标志的“周礼”。他以盘龙城李家咀M2商代期墓为例,指出凡酒器大都置于椁内,炊食器都放在谆外,椁内近棺,椁外远棺,其与墓主人显然存在近与疏远的关系,故早商礼器已经是重酒器而炊食器的组⑤。

这一以“重酒”为特的礼制,至晚商时期仍一而贯之。如殷墟好墓,共出青铜容器210件,酒器数量约占74%,以53件觚、40件爵和12件斝为其大宗,单单在墓室北椁内就集中规整放了10多件觚①。山西灵石旌介Ml晚商墓,出青铜礼器23件,内10爵4觚1斝均放在谆内近墓主人头部,食器鼎、簋等则另置在足部。旌介M2晚商墓,出礼器18件,内10爵4觚及鼎、簋一,均置于墓主人正方,并以酒器占绝大多数②。河南罗山天湖M1晚商墓,出五觚、爵,大部分放在椁内头厢部位。另一M6墓,出两觚、爵,集中置于椁内北端,与三件鼎分开放③。以上现象表明,自商代期大开的“重酒”之风,一直流行于商代各地大小贵族阶层之间,愈演愈盛,以酒器数表示人的分地位,正是建立在这种普遍的社会饮食偏好的抵之上的。文献说商代人“庶群自酒,腥闻在上”,一点也不过总之,肇自夏末的“重酒”风习,在有商一代已饵饵掺入了“明贵贱,辨等列”的“礼”的时代内涵,在酒入一般平民生活的另一面,酒器的质量和数量也成为“经国家,定社稷,序人民”④的重要礼制规范,其发展的极端,也必然导致统治者的酒醉沉湎而为政荒怠,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的降临,当然也就不可避免。

(三)商代青铜酒礼器的等列现象

商代礼制有以青铜酒器觚、爵数,辨大小贵族分地位,序社会政治秩序,学界多有阐述。据新近统计,各地墓葬随葬青铜觚、爵数,大分为50余、10、6、5、4、3、2、1等八大等列,现择其87例列表于下,以分析这一“器中藏礼”的等级制内涵①。

商代王墓均遭盗掘,故未统计入表。

上表序号1好墓出觚53件,爵40件而■12件、象牙杯3只,则两数约略同,可视为50余。墓中青铜容器总数210件,殉16人,礼仪规格极高。据甲骨文所记,好生为商王武丁之妃,极受宠,曾一度出入征战,有重兵,兼为王室重要将领①。在众多的随葬礼器中,有一件重达138.2公斤的青铜三联甗,由一件方形六足甗架和三大甑成。据实验,三甑若同时正放,则甑耳会互相碰,故使用时,或将中间一甑正放甗上,左右两甑侧放,或三甑同时侧放②。这件巨型炊蒸器铸有“好”铭文,宛如一座多眼烧灶,可灵活搬③。这些特征表明,可能直接用于大型宴飨场,将已煮熟的三种食物在烝上同时温而食之,颇类今之“火锅”食法。另有一件带“好”字铭的汽柱甑形器,重4.7公斤,汽柱中空镂孔,直透器底中心,上作花开形,据说用时腔盛食物,置于鬲上,利用上腾蒸汽蒸而熟之④。不难想见商王室最上层权贵围器宴飨的盛大场面,及好生酒食醉饱的荣华富贵生活。看来晚商王妃最高礼遇,可以享至50余觚、爵这一等级。

序号2—4三墓出10觚、爵,有10觚10角(相当10爵)和4觚10爵之别,殉人4至1人不等,墓室面积中等,大大低于王妃墓。出10觚10角墓见于殷墟王邑,同出戈、矛、钺、大刀等220件器物,铜镞90Q多枚,青铜武器占极大比重,附近又发现车马坑两座,可见墓主是位政治地位相当高的军事统帅,是王朝的高级权贵。出4觚10爵的两墓见于山西灵石旌介,分属晚商两个不同时期,均出有不少兵器,以及一种20多厘米的管状手持礼器“策”,用来显示分;墓主似属方国君主,且享有的总礼器数一代胜过一代。

序号5—7三墓分别为6觚4爵、6觚1爵、4觚6爵,因发掘资料欠缺,难作分析,然滕县井亭一墓出青铜容器有16件之多,则这一级别的墓主,要亦属王朝或地方上层贵显人物。

序号8—11四墓分别出五觚、爵或3觚5爵。自商代期至商末,自王邑及地方均见。在王邑者,其墓面积中型,规模逊于地方,然有5人殉葬,随葬青铜容器总数超出地方,所举小屯Ml8墓,器铭有“子渔”、“侯围”,亦见于甲骨文。子渔为商王武丁之子,常主持王室的重大祭祖,受有封地①。甲骨文有“呼围”,“王令围”,系人名,侯围可能是其封侯胙土之称②。墓主不管为谁,大应是王室所出重要贵戚人物。在地方者,这一级别的墓主,随葬青铜容器大致在20件左右。盘龙城李家咀M1无兵器随葬;罗山天湖M1出8戈36镞;清兴复河一墓出6戈46镞及车马器;均不见锁的青铜礼仪之器,这类墓主与商王朝关系相对要疏远些,大是各地土著族落头目或方国的高级官员之序号12—16五墓,或出四觚,或出四爵,其他酒器,大致可划归四等列,随葬青铜容器总数一般为10至20件上下,墓主生大都有兵权。如定州北庄子M5,人殉2个,同出7戈2矛6链,铜策1。又如盘龙城李家咀M2,人殉3个,还出5戈7刀2矛1斨等。石楼二郎坡一墓出有戈刀斧所各一。两墓均发现青铜礼钺两秉,可见这一级别的墓主,既是当地强族的高级军事将领,似又与商王朝保持有较密切的政治关系,充当着王朝与各地族落方国政治、军事权衡关系中的中介角,有的甚至可能成为商王朝在其地的重要代理人。至于序号13殷王陵南墓的陪葬者,享用3觚4爵1斝,则生牵庸分必非一般,有可能是与商王关系较密的高级近侍卫士。

序号17—24共八墓,属三觚爵等列,均为晚商墓葬,墓室中型偏小,有殉人者四墓,用6至3人不等,平均随葬青铜容器15件左右,但在殷墟王邑者,数量都高于外地,而墓室规模却略低于地方。这种差别应有政区所在位置和经济优方面的原因,大凡说来,离殷都愈远,墓室面积愈大,礼器数则减,呈反比。据序号21罗山天湖M28墓同出3戈,与上述出8戈的罗山天湖Ml高级权贵墓同属一期,但显然等级要低些。可知这一等列的墓主,属于中等权贵。在王邑的这批中等贵族统治者,殉人早期多而晚期少,大概反映了一种社会演

出二觚爵的墓相当多,序号25—52共列举28座,自商代期至商末各地均有发现,墓室面积10余至数平方米不等。有殉人者14座,最多的用8人,少的用1人,但大多数墓不见人殉。

随葬青铜容器,最多的13件,最少的4件。应注意的是,这一等列的墓,属商代期者面积均有限,不过是3到5平方米上下的小型墓,殉人用1人;至晚商早期阶段,墓室面积稍大,有上升为8平米左右的中型偏下墓者,殉人数有增至3—8人者;以这些方面又呈下降趋。凡商王邑之外的墓,面积有过10平米者。

种种迹象表明,这批墓主生应是一般贵族成员,组成成分比较复杂,政治分有所不一,社会经济地位也参差不齐,属于不稳定的社会阶层。不少墓或多或少出有刀、戈之类的兵器,有的墓主生可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中等武官,有的可能是一般贵族子,战时则义不容辞要加入战士行列,但也有的似为地方弱小土著族的首酋。

商代更有为数众多的随葬一觚爵的小型墓,面积大的不过7平米上下,小的不及1平方米,序号53—87共列举35座。仅10座有人殉现象,用人1至2人。随葬青铜容器,最多的为8件,见于殷墟王邑。多数为2—4件。明显比上一类墓低一个等列。这类墓在商代期未见殉人现象,随葬器物也偏少,至晚期稍早阶段殉人例有增,随葬器物略有加,以殉人现象又减少,但随葬器物一如此。另外不少墓单出或同出兵器或生产工镰、锛、纺之类。墓主生应属末流贵族或中上层平民,有的可能为下层官员或战士。他们中多数人在平时要参加生产劳,战时要兵役,代表着自由平民中的主成分。其所在家族或族氏,早期的经济实有限,晚期有所上升。其中容或有人因战功等原因,社会地位和政治分可能有升迁。如序号67殷墟西区M692,葬有棺有椁,铜器虽仅两件,却同出青铜戈9件,又以2人3相殉,墓主至少应是位下级武官。再如序号68一墓,也有棺椁,以1女孩5相殉,同出铜戈13件,玉戈、石戈各1件,随葬铜器,在一觚、爵上有铭“象”字,鼎铭为“执象”。“象”可能是墓主私名,“执”为家族或族氏名,殆以分支家族之又兼为王朝下级武官中之佼者。序号87定州北庄子M80,一棺一椁,以4相殉,同出5戈8镞,弓形器、锛、斧、凿、骨刀各一,可注意者,还加入1木觚和1铜策,似表明墓主生政治地位已向上一等列靠近。

要而述之,建立在“重酒”社会风习基础上的商代酒器觚、爵的礼器名物使,笼罩着刻的政治彩,是以一种金字塔结构式的等级制为其重要表征。自商王之下,使用者所能享有的觚、爵数,至少可分为八大等列:其一是王室最上层权贵和受宠王妃,能享至50以上者;其二是殷商王朝的高级权贵或军事统帅,以及各地方国君主,能享10之多;这两个等列,大代表着金字塔结构的最端。其三是6的使用者,分可能为王朝或地方的上层贵显。其四是5使用者,基本属于商王朝受有封地的贵戚,或族落方国的高级官员。其五是四使用者,有商王高级近侍卫士,以及地方强族或方国的高级军事将领,者或因与商王朝关系密切,其政治分和权甚至有超逾社会地位显尊的第三、四等列的人。这三个等列代表着金字塔结构的次层。其六是中等权贵,一般享至3,王邑与各地基本一致。其七是为数较多的2享用者,属于一般贵族之列,有的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中等武官,有的是一般贵族子,有的是地方弱小土著族的首酋。这批人大致处于金字塔结构的中间层。其八是众多的一使用者,大致属于末流贵族或中上层自由平民,代表着金字塔式等级制的庞大下层,其中有的人分为下级武官或战士,有的为支族之,有的是人比较自由的生产劳者。当然这一等级制结构的金字塔,其基座是广大下层平民,包括隶,青铜酒器与他们无缘,至多能使用几件陶酒器,见上节所论,不赘述。《大盂鼎》说的“殷边侯甸与殷正百辟,率肄于酒”,正间接揭示了商代等级制的酒食礼俗。

① 《太平御览》卷833引《周书》。

② 同上引《吕氏秋》。

③ 《考工记》。

④ 《吕子校补》。

⑤ 《我国一万年陶器残片出土》,《新民晚报》1990年11月1。又《读者参考丛书》,学林出版社,1991年,115页。又《河北徐县南庄头遗址试掘简报》,《考古》1992年11期。

⑥ 《石灰岩地区14C样品年代的可靠与甑皮岩和仙人洞遗址的年代问题》,《第一次全国14C学术会议论文集》,科学出版社,1984年,98页。

⑦ 参见陈旭:《中原古代陶器初探》,《中原文物》1981年特刊。又赵清:《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炊器之演》,《中原文物》1988年1 期。

① 《纽畸市福临堡遗址1984年发掘简报》,《考古与文物》1987年6期。

② 《青台仰韶文化遗址1981年上半年发掘简报》,《中原文物》1987年1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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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商社会生活史

夏商社会生活史

作者:宋镇豪 类型:游戏异界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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